(武汉)2010年美术类专业合格线划线通知
2010年1月25日至3月22日,我校在全国设立了13个美术考点和
7个音乐考点,分别举行了艺术类专业的术科测试。经过现场测
试、封闭阅卷、数据录入、检查核对等环节,按照我校2010年
分省计划、各学院相关专业计划安排,结合各省考生人数和考
试成绩,初步拟定以下划线方案:具体如下:
一、 美术专业合格线:
因湖北省考生与非湖北省考生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方式不同,
故分别划线。
考生可查询本人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,合格考生还可查询成绩
排名。设有考点的省份为分省排名,未设考点的省份为全国排
名。非湖北省考生排名不分专业方向,湖北省考生排名分专业
方向。
1、湖北省:湖北省考生的成绩为湖北省联考成绩(满分为30
0分)与我校设计科目考试成绩(满分为100分)之和。
专业方向 | 合格分数线 |
环艺 | 327 |
资讯 | 320 |
动画 | 314 |
珠宝 | 327 |
2、非湖北省:非湖北省内考生成绩为我校组织的素描、速写、
色彩三门基础科目考试成绩的总分(满分为300分)。
省份 | 合格分数线 |
河北省 | 231 |
安徽省 | 224 |
河南省 | 224 |
山东省 | 231 |
江西省 | 232 |
湖南省 | 233 |
山西省 | 231 |
江苏省 | 225 |
广西 | 232 |
广东省 | 238 |
浙江省 | 213 |
甘肃省 | 228 |
非设点省份 | 230 |
二、录取原则:
1、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和宝石及材料工艺学(珠宝首饰设计方
向)的美术类专业考生,艺术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
生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。我校录取时不再区
分文理(即文理兼招),按照各专业方向的文理总计划数统一
录取。报考我校艺术设计(环境艺术设计方向)的考生,按高
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;报考我校艺术设计(资讯
艺术设计方向、数字动画方向)和宝石及材料工艺学(珠宝首
饰设计方向)的考生,按照其合格证所示的校考艺术专业成绩
从高到低依次录取(其中湖北省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为湖北省
联考与我校专业设计考试成绩之和)。按卷面满分150分核算,
艺术设计(资讯艺术设计方向、数字动画方向)语文单科成绩
不低于75分;宝石及材料工艺学(珠宝首饰设计方向)语文单
科成绩不低于75分,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。对于专业成绩
特别优秀的考生,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,原则上
可适当放宽对单科成绩的要求。
2、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,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
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。若考生所在
省级招生部门对艺术联考成绩有相关规定,则考生还需达到所
在省级招生部门艺术联考的相关要求。我校录取时不再区分文
理(即文理兼招),根据该专业的文理总计划数统一按照其合
格证所示的校考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按卷面满分
150分核算,以钢琴或器乐或声乐为主项的考生,语文单科成
绩不低于75分。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,报经学校招生
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,原则上可适当放宽对单科成绩的要求。
3、录取时还将考查政治思想表现、体检等情况,德智体全面衡
量,择优录取。
4、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开展全体新生资格审查工作。一经发现
有不符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