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:第二批本科(二)和艺术本科(三)院校征集志愿公告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06-07-29   作者:admin


第二批本科(二)和艺术本科(三)院校征集志愿公告

    第二批本科(二)部分院校生源不足计划未完成,现面向广大考生公开征集志愿。凡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(二)录取控制分数线(文史类、理工类均为504分)、目前仍未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。

    艺术本科(三)还有部分院校的美术类和非美术类招生计划未完成,现面向艺术类考生公开征集志愿。凡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联考成绩145分以上、文化成绩26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,可以填报美术类专业;非美术类专业,如音乐、舞蹈、表演和播音主持等征集志愿使用专业合格证的要求不变(请查阅《湖北招生考试》杂志2006年5月号上半月第95页至104页艺术本科(三)招生计划中相关专业后的说明),文化成绩达到260分且有符合规定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才能填报,否则征集志愿无效。

    填报征集志愿使用湖北省招办制定的征集志愿表,征集志愿表可以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或到县(市)招办领取。征集志愿表中第二批本科(二)可填6个院校志愿,艺术本科(三)可填4个院校志愿,不填专业志愿,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即视为服从院校的专业调剂。第二批本科(二)和艺术本科(三)的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,按平行志愿的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学校审录。请考生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的县(市、区)招办填报征集志愿,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7时,逾期不接受补报。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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